凉山州严肃处理冕宁盐源森林火灾相关责任人4名县级干部被免职
川观新闻记者 王云
3月24日,记者从凉山州纪委监委和州委组织部获悉:针对近期冕宁、盐源县发生的森林火灾,凉山州对7名县级干部、8名乡镇党政正职、34名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今年以来,凉山州冕宁县漫水湾镇西河社区、大桥镇店子村、宏模镇山河村,盐源县黄草镇大拉箩村、长柏镇黑地村相继发生森林火灾,州县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将5起火灾及时扑灭。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核实,其中4起系人为引发,1起为自然因素引发。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制规定(试行)》,凉山州委责令冕宁、盐源两县县委、县政府分别向州委、州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由州政府分别对冕宁县县长王潇和盐源县县长段勇纲进行约谈。相关责任人受到问责处理:
免去大桥镇县级责任领导管军冕宁县政协党组书记职务并提名免去其主席职务,免去大桥镇县级责任领导沙马建波冕宁县委常委、统战部长职务;免去黄草镇县级责任领导伍华盐源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职务并提名免去其副主任职务,免去长柏镇县级责任领导沈文清盐源县政府党组成员职务并提名免去其副县长职务;对宏模镇县级责任领导冕宁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罗晓英进行书面诫勉。
责成冕宁县给予大桥镇党委书记陈映超,党委副书记、镇长肖鹏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宏模镇党委书记彭绪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剑党内警告处分。责成盐源县给予黄草镇党委书记马银军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党委副书记、镇长杨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镇长职务;给予长柏镇党委书记张书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党委书记职务,党委副书记、镇长杨仁勇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镇长职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其他34名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问责处理。
另悉,凉山公安机关对1名违法人员进行了行政拘留,对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进入防火期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凉山州先后出台《进一步提高森林草原防灭火防范能力发现能力扑救能力的十五条措施》《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十条措施》等系列指导性文件,高位推动国家和省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以末端发力促进终端见效。针对近期几起森林火灾暴露出相关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凉山州深刻汲取教训,鲜明问题导向,以案为戒、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进一步把“防”和“灭”两手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坚决守住“两个确保”安全底线,坚决打赢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