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不作为”“慢作为”行为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

来源:人民网 原创稿

人民网北京4月6日电(王仁宏)据生态环境部消息,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现对第一批5个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

河北承德兴隆县非法采矿问题突出

承德市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的重要生态涵养区,兴隆县位于承德市最南端。

2022年3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河北省发现,兴隆县一些矿产企业采矿权到期后未重新申领采矿许可证,无证采矿问题突出。大规模无证开采矿石导致山体严重破损,矿坑及其周边支离破碎,地表大面积裸露,严重破坏自然生态。兴隆县一些采矿企业为非法获取利益,不惜违法侵占自然保护区。一些采矿企业保护森林的法治意识淡薄,采矿过程中肆意破坏林地。

卫星影像图比对显示,2019年以来兴隆县挂兰峪镇六拨子村一采矿点非法侵占六里坪猕猴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明显增大。来源:生态环境部

通报指出,兴隆县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不到位,对矿山开采和生态破坏监管不力,任由非法采矿侵占自然保护区和林地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长期存在。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江苏镇江长江岸线清理整治推进不力

长江岸线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是长江生态环境重要组成部分。镇江市拥有293公里长江岸线,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等生态敏感区,生态地位重要。2022年3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江苏省发现,镇江市长江干流岸线清理整治推进不力,生态破坏和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按照国家清理整治工作要求,镇江市列入清理整治的项目共142个。督察发现,镇江市对违反水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占用河道的项目未全部纳入清理整治清单,存在少报漏报问题。对于已列入清理整治清单、且已上报完成整改的142个项目,仍存在部分项目清理整治不到位问题。同时,少数企业超标污水直排甚至偷排长江,违法问题突出,性质恶劣。

2022年3月26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扬中市某畜牧养殖公司将粪污经厂区水沟排入长江。来源:生态环境部

通报指出,镇江市相关区(市)对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长江岸线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治工作不到位,监管执法不力。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前旗铁矿等开采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乌拉特前旗位于贺兰山与阴山之间的季风通道,属于乌梁素海流域,是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中“北方防沙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阻止库布齐沙漠向北侵蚀的重要屏障。

2022年3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内蒙古自治区发现,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矿山开采长期无序发展,大面积露天开采生态破坏严重,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问题突出,近3万亩荒漠草原被违法侵占,给原本脆弱的生态系统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害。

2022年3月28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某矿山企业大面积露天开采,生态破坏严重。来源:生态环境部

通报指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没有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粗放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对违法违规问题监管不力,对荒漠草原等生态脆弱区域造成严重破坏。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西藏昌都水泥项目存“批小建大”问题

2022年3月27日,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海通水泥未落实矿区生态修复措施,生态破坏十分严重。来源:生态环境部

《昌都市“十三五”时期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2016—2020)》明确,力争“十三五”及长远规划期间,拥有水泥熟料生产线2条,产量达到120万吨/年。2018年以来,昌都市推动规划外水泥熟料项目上马,到2021年实际建成4条水泥熟料生产线。督察发现,这些项目均存在“批小建大”问题,根据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昌都市4个水泥熟料项目产能合计为255万吨/年,但实际建成产能产能合计360万吨/年,超过批准产能的41.2%,产能利用率由2019年的97.4%下降至2021年的63.4%。

国家有关部门2018年印发的《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明确要求,一旦发现存在“批小建大”的行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整改,整改到位前不得擅自投产。但当地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放任上述项目违规点火投产。

通报指出,昌都市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到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力,对水泥企业采矿破坏生态、项目“批小建大”问题监管不到位。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新疆玛纳斯河流域部分生态功能区退化严重

玛纳斯河是天山北坡最大的一条河流,全长504.3公里,是国际候鸟迁徙线的重要节点,部分河段为玛纳斯河国家湿地公园和玛纳斯河流域中上游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改善玛纳斯河流域湿地生态,对于鸟类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区域生态平衡,具有重要的生态意义。

2022年3月,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新疆发现,玛纳斯河水资源违规分配,流域违法取水问题多发,挤占生态用水,流向生态功能区的河道长期断流,导致部分生态功能区退化严重。卫星遥感图片显示,2018年至2021年,玛纳斯河国家湿地公园内近3平方公里的湿地面积干枯。

2022年3月28日,督察组现场督察使用无人机拍摄,玛纳斯河国家湿地公园内干涸的河道。来源:生态环境部

据公园管理部门介绍,近年来,湿地公园河道红柳等植物物种稀疏、退化,鸟类迁徙他处的现象逐渐呈现。有关论证报告也指出,玛纳斯河流域中上游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玛纳斯河河道除洪水季外,河床几无流水,河床原生自然植被锐减,野生动物稀少,480公顷湿地生态功能基本丧失。现场督察时,该段河道湿地内部分区域甚至严重干涸,失去基本输水功能,附近难见水生植物。

通报指出,玛纳斯河流域管理局作为玛纳斯河流域管理机构,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到位,没有保障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对违法取水监管不力,导致玛纳斯河部分河道长期断流。石河子市水利局及其下属单位知法违法,擅自在湿地公园内建设拦水坝,截断湿地水源,加剧了重要湿地生态功能退化。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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